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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外語領域教學研究中心設置要點

111年11月29日111學年度第4次行政會議通過

一、國立臺中教育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為推動英語文學習領域之師資培育發展,特依據「本校學術研究中心設立與管理辦法」規定,成立外語領域教學研究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,並訂定「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外語領域教學研究中心設置要點」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

二、本中心隸屬於本校英語學系,營運任務包含英語師培課程研究、課程師資培育、特色推動事項及各項成果推廣。

三、本中心每二個月召開本中心之師資培育相關會議,整合本校辦理英語教學專業相關之職前培育、地方教育輔導及教師專業發展,推動卓越師資培育及教師專業發展工作,協助師資培育教授之專業發展及教學實務研究成果之推動。

四、本中心設置:

(一)主任一人、副主任一人,由英語學系推薦專長相符之助理教授以上專任教師,報請校長兼聘,並由學校發給聘書,期間不支領主管加給或減授鐘點。
(二)常務委員若干人,由中心主任推薦國內具有英語專長之專家學者擔任,陳請校長聘兼,並由學校發給聘書。
(三)本中心為任務所需設置,本中心運作所需人力除中心主任一人、副主任一人,得設置專任助理或兼任助理若干名,聘任經費由中心申請相關計畫經費支應。
(四)本中心運作所需經費來源為向外單位申請專款補助。

五、本中心基本任務如下:

(一)發展並分析教材教法教學良好示例、引導原則。
(二)培育種子師培教授,持續運作各領域跨校教授社群。
(三)推動教授臨床教學,進行教材教法實務研究。
(四)配合教育部政策充實相關網站等網路資源推廣及宣傳研發成果。

六、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 

本要點權責單位為英語學系,111年11月29日111學年度第4次行政會議通過,111年12月22日由校長核准,112年1月5日公告。